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
軟包裝件密封性能試驗方法 GB/T 15171-94
1主題內容與適用范圍
本標準規(guī)定了軟包裝件密封性能的試驗方法。
本標準適用于各種材料制成的密封軟包裝件試驗。
2試驗目的
本標準可用作以下目的之一的試驗:
a.比較和評價軟包裝件的密封工藝及密封性能;
b.為確定軟包裝件密封性能的技術要求提供有關依據(jù);
c.試驗經(jīng)跌落、耐壓等試驗后軟包裝件的密封性能等。
3術語
3.1軟包裝件
需具有密封性能的軟包裝件,其所用包裝材料不得有各種針孔、裂口及封口處未封和開封等影響密
封性能的缺陷。
3.2密封性能
軟包裝件防止其他物質進入或內裝物逸出的特性。
4試驗原理
4.1方法一
此方法用于在水的作用下,外層材料的性能在試驗期間不會顯著降低的包裝件,如外層采用塑料薄
膜的包裝件。
通過對真空室抽真空,使浸在水中的試樣產(chǎn)生內外壓差,觀測試樣內氣體外逸或水向內滲入情況,
以此判定試樣的密封性能。
4.2方法二
此方法用于在水的作用下,外層材料的性能在試驗期間會顯著降低的包裝件,如外層采用紙質材料
的包裝件。
方法二分A、B兩種方法,仲裁檢驗用方法A。
4.2.1方法A
將試樣內充入試驗液體,封口后將試樣置于濾紙上,觀察試驗液體從試樣內向外的泄漏情況。
4.2.2方法B
通過對真空室抽真空,使試樣產(chǎn)生內外壓差,觀測試樣膨脹及釋放真空后試樣形狀的恢復情況,以
此判定試樣的密封性能。
國家技術監(jiān)督局1994-08-16批準 1995-03-01實施
GB/T 15171-94
5試驗裝置
試驗裝置應包括以下部分:
5.1真空室:由透明材料制成的能承受100 kPa壓力的真空容器和密封蓋組成。
真空容器用于盛放試驗液體和試驗樣品;密封蓋用于密封真空室。抽真空時,密封蓋應能保證真空
室的密閉性。
試驗時,真空室內所能達到的最大真空度應不低于95 kPa,并能在30~60 s由正常大氣壓力達到
該真空度。
5.2試樣夾具:用于將試樣固定在真空室內的試驗液體中,其材質和形狀不得對試樣性能和試驗觀測
造成影響。
5.3管路:包括與真空源相連的真空管和與大氣相通的排氣管。兩者均應配有閥門。
5.4真空表:用于測量真空室內真空度,其準確度不得低于1.5級。
5.5控制裝置:包括抽真空開關、真空度調節(jié)裝置、進氣閥門等。
6試驗樣品
6.1試樣應是具有代表性的裝有實際內裝物或其模擬物的軟包裝件。
6.2同一批(次)試驗的樣品數(shù)量可根據(jù)樣品的價值、尺寸、特性及試驗目的確定。一般不少于3件。
7試驗條件
本標準規(guī)定的試驗應在正常環(huán)境條件的試驗室內進行。
8試驗步驟
8.1方法一
8.1.1在真空室內放入適量的蒸餾水,將試樣固定在試樣夾具上,再將其浸入水中。此時,試樣的頂端與水面的距離不得低于25 mm。
注:只要保證在試驗期間能觀察到試樣的各個部位的泄漏,一次可以試驗2個或更多的試樣。
8.1.2蓋上真空室的密封蓋,關閉排氣管閥門,再打開真空管閥門對真空室抽真空。將其真空度在30
~60 s調至下列數(shù)值之一:20、30、50、90 kPa等。到達一定真空度時停止抽真空,并保持該真空度 30 s。
所調節(jié)的真空度值根據(jù)試樣的特性(如所用包裝材料、密封情況等)或有關產(chǎn)品標準的規(guī)定確定。但不得因試樣的內外壓差過大使試樣發(fā)生破裂或封口處開裂。
8.1.3觀測抽真空時和真空保持期間試樣的泄漏情況,視其有無連續(xù)的氣泡產(chǎn)生。單個孤立氣泡不視
為試樣泄漏。
8.1.4打開進氣管閥門,使真空室與大氣相通,打開密封蓋,取出試樣,將其表面的水擦凈,開封檢查試樣內部是否有試驗用水滲入。
8.2方法二
8.2.1方法 A
8.2.1.1將試樣中內裝物取出,并將試樣內部擦凈。
8.2.1.2將試驗液體(與濾紙有明顯色差的著色水溶液)倒入試樣內,并將口部封好。
8.2.1.3將試樣在濾紙上放置 5 min以上,觀察試驗液體從試樣內向外泄漏情況。然后翻轉試樣,對其另一面進行試驗。
8.2.2方法 B
8.2.2.1將試樣放入真空室,蓋上真空室密封蓋,關閉進氣管閥門。
8.2. 2. 2打開真空管閥門對真空室抽真空,將其真空度在30~60s調至下列數(shù)值之一:20、30、50、
GB/T 15171-94
90 kPa等。到達一定真空度時停止抽真空,并將該真空度保持下列時間之一:3、5、8、10 min等。
所調節(jié)的真空度值和真空度保持時間根據(jù)試樣的特性(如所用包裝材料、密封情況等)或有關產(chǎn)品
標準規(guī)定確定。但不得因試樣的內外壓差過大而使試樣破裂或封口處開裂。
8.2.2.3打開進氣管閥門,迅速將真空室內氣壓恢復至常壓,同時觀察試樣形狀是否恢復到原來形狀。
9試驗結果評定
9.1方法一
若試樣在抽真空和真空保持期間無連續(xù)的氣泡產(chǎn)生及開封檢查時無水滲入,則該試樣合格,否則為
不合格。
9.2方法二
9.2.1方法 A
若無試驗液體向外泄漏,則試樣合格,否則為不合格。
9.2.2方法 B
迅速恢復真空室內壓力時,若試樣能恢復到原來形狀的,則該試樣合格,否則為不合格。
10試驗報告
試驗報告應包括以下內容:
a.包裝件所用材料及密封方法;
b.采用的試驗方法;
c.試樣在按本標準試驗前,業(yè)已經(jīng)受的任何其他試驗及其結果說明;
d.試驗設備;
e.試樣數(shù)量;
f.真空室內保持的真空度數(shù)值及保持時間;
g.試驗時,所觀測到的試樣發(fā)生的各種現(xiàn)象記錄;
h.試驗評定結果;
i.其他必要的說明。
附加說明:
本標準由中國包裝總公司提出并歸口。
本標準由國家包裝產(chǎn)品質量監(jiān)督檢驗中心(濟南)、青島塑料八廠、濟南復合包裝印刷廠負責起草。
本標準主要起草人周加彥、王興東、劉永新、武邦哲、張承志。
本標準參照采用美國試驗與材料協(xié)會標準ASTM D3078《軟包裝件密封性能試驗方法》。